一、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该怎么写
1、首先,要在开头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2、其次,答辩人要根据对方的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提出双方当前情况不属于法定判离情形的答辩意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辛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一方不同意就离不成婚吗
1、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据离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态度,不是被告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在当事人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而答辩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