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