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需要缴纳个税吗?
依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投资者从投资的企业借款的,在该纳税年度内不归来的,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以下情况的需要个人所得税:
1、个人股东或投资人借款: 个人投资者在缴税年度内从其投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缴税年度结束后不偿还或用作公司经营活动的,其未偿还的借款可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分红分配,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分红所得项目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以公司资金为个人、家庭成员以及相关人员的消费支出和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支出,视为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纳入投资人个人生产经营收入,根据个人工商生产经营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其他个人 (非股东)借款: 公司其他人员(非股东)以借钱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并将其作为投资人登记的所有权。在借款年度结束后还没有偿还借款,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缴纳。否则,个人向公司借款未购买房屋以及他财产,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哪些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额计算方式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公司可能会向股东、或者是向普通职员等提出借款请求,若是公司借款后并不想股东支付利息,且会在年度终了还款,那么股东就不需要承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对于其他股东有纳税义务的情形,则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等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