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人打伤了派出所怎么处理
1、当事人被人打伤的,派出所可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行政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死亡,这无疑也对人的生命权利造成了损害。但是,由于行为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权利,因此,仍属于伤害罪的范围,同杀人罪有原则的区别。而且,从客体的性质来说,某种犯罪的课题乃指这种犯罪必然侵犯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包括这种犯罪具体个案所有可能侵犯的合法权益在内。故意伤害罪只以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为客体要件,有无造成他人死亡即给他人生命权利造成损害,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故意伤害罪侵犯客体中所指的身体,仅只有生命的人的整体,而且是行为人以外的人的身体。人的身体由各种器官组成。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如截断他人一根手指,割掉一只耳朵等。二是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如使肢体瘫痪、神经机能失常、听力削弱、双目失明等。
3、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伤害即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
如前所述,伤害不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破坏人体组织完整性;二是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伤害通常表现为作为形式,既可以是直接使用刀、枪、棍、棒、石头或者拳打脚踢等暴力实施;也可以是间接利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无过错的人、动物等伤害他人;有的还使用毒物、化学品、放射线、激光等非暴力手段伤害他人;在少数情况下,伤害行为有不作为构成。
4、主观特征。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亦即,故意伤害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由间接故意构成。
被人打伤的,派出所可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行政拘留并罚款;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