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离家出走警察管吗
离家出走的,没有证据证明受到不法侵害同时该人也没有违法犯罪,就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公安机关也没有义务找人,同时这也属于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也是不给查询的。但是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是可以报警的。
失去联系24小时,可以报案。
一、符合失踪立案的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
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二、宣告自然人失踪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宣告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宣告死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因为家庭矛盾,民事纠纷导致的离家出走,一般情况下警察和公安部门并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或者是出现侵害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联系警察,但是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是可以报警的。 当然这种情况也可以联系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