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1、一方受有利益;
2、他方利益受到损失;
3、一方受有利益与他方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
4、一方受有利益无法律上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