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驾驶人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