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不会被执行还债务。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因此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丧葬费。
债务人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担责吗
债务人转让债务,是需要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不同意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死亡贷款还用还吗?
关于债务人死亡贷款还用还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贷款还用还吗?
债务人死亡贷款还用还,贷款债务人死亡,如果其有遗产和继承人的,则还要还款。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请求继承人依法还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借款人死亡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种情况是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第二种情况是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第三种情况则是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债务方面的一些问题,那么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还款的责善,当然了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应当判断一下是否是有继承人,如果有继承人的话,应当在继继承的范围之内来承担还款的责任,没有继承人没有遗产,就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一般起诉债务人在哪起诉?
一、一般起诉债务人在哪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应该到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起诉欠款人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欠款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四、欠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按实际情况,欠债起诉是有用的。如果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还是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强制执行,就算债务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只有其一旦有偿还能力,就可以继续强制执行,直到债务人偿还债务为止。另外,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偿还义务而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起诉债务人一般是针对于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还款所实施的行为,一般在起诉债务人时就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到经常住所地起诉,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而且诉求也是合理、合法的,那么自己的权益就可以获得保护。
债务人死了债还在吗
债务人死了债还在,债务人死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人死亡还可以去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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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死亡还可以去还债吗?
可以,债务人去世的,应该用债务人的遗产还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不还钱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不还钱法院立案后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五、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不还钱的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债务人去世并不代表债务关系一定会消亡,正常情况下债务人死亡还可以去还债,比如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去世以后妻子有还债义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遗产,遗产继承人拒绝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遗产继承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债务人死亡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一、债务人死亡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1、债务人死亡法院不立案,可以询问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诉讼中债务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1)继承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恢复审理案件,依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判决债务人败诉的,由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
(2)如果债务人参加诉讼的,法院恢复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继承人以其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提债务。
二、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处理?
1、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可以找连带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还款。
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应该由生存方前夫或前妻偿还共同债务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如果是债务人如果没有遗产的情况下,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则无权向其亲属进行讨债。
2、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请求后,若是发现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那么将会终止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可以找连带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还款。若是不存在连带债务人,也没有担保人的,没有遗产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通常就并不能将之前借出去的钱给要回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死亡之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起诉。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也还吗?
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