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加重原则只适用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三个刑种。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是指在犯罪人一人犯数罪时,应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确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加重限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低于三十五年的,最终刑期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终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并罚还有并罚原则、吸收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