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付令一般是指债权人因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支付凭据。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申请书中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