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偷越国境罪、窝藏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案,涉案118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