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长垣县滩区迁建人口认定指导意见以及《长垣市芦岗乡滩区迁建人口认定实施意见》(芦迁建办〔2020〕1号)相关规定,户籍内非常住无房家庭(含不满足居住条件),不再享受集体安置政策,按人均5万元标准进行货币安置。搬迁安置是按照搬迁村村民户口进行人口认定,只是安置方式根据规定分为集体安置和货币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