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继承不需要立遗嘱,具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没立遗嘱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房产;
2、房地继承可以订立遗嘱,但不是必须。遗嘱只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唯一的形式。没有遗嘱时,房地继承也可能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法定继承的形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