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认为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怎样维权
1、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3、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4、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5、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6、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7、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8、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