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常州民政局是负责民政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机构,其上班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群众和组织在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时的便利性和效率。根据现行规定,常州民政局的上班时间是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果需要进行特殊业务办理,还需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