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有权利抓人吗
1、交警部门时没有权利抓人的,如果属于刑事拘留的话,交警部门需要向当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公安分局批准后,再由公安部门负责拘留,然后送交拘留所,也可以由交警部门拿着公安分局的批示,代为分局把当事人送交拘留所。
2、如果属于正式逮捕的话,则由检察院开具逮捕证,由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直接逮捕。
二、交警的主要职责:
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6、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7、运用现代管理学,完善管理环节,增强道路交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8、预防和查处交通违章、交通肇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9、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三、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