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安置房法院可以执行拍卖。安置房即使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如果被执行人不偿还债务,法院经过债权人的申请之后,也可以拍卖。房屋拍卖之后的价款用于偿还债款,如果拍卖款多于债款的,多余的部分仍然归被执行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_x000D_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_x000D_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_x000D_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