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所生婴儿落户办理:
办理材料
1、父亲的《户口簿
2、父母的《结婚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注:江苏省外出生的婴儿还应持出生地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去苏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确认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后申报户籍登记。
办理流程
1、提供相关材料申请
2、当地派出所受理
3、派出所审核材料
4、最后办理
办理地点在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的手续都是免费的。办理时间当天就可以结办。
未婚或者超生婴儿落户办理:
办理材料
1、携带《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或母亲的还需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3、江苏省外出生的婴儿还应持出生地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去苏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确认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后申报户籍登记。
4、超生还应提供父母《结婚证
5、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带着这些材料向落户派出所提出申请,请求办理。若所提供的材料没有问题的话,当天就可以结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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