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各种理由不还钱,说没钱以资金不足为理由不还钱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欺诈罪是指在交易、往来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采取其他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以资金不足为由,欺骗他人交付财物,但实际上并无资金不足的情况,这就构成了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在签订借款合同等涉及财务方面的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如果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等手段,诈骗另一方的财物,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一、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