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1年3月1日,北京市发布了新版的宅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不得将土地流转给非农业经营单位或个人,以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宅基地的入手、转让、抵押、赠与等事项,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和程序要求。办法要求,宅基地的入手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非竞价方式,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同时,为了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益,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宅基地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鼓励农民依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发展经营性收入。此外,办法还对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使用权和公共利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完善宅基地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法律依据】:
《北京市宅基地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第十条 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将宅基地流转给非农业经营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