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告不出庭不影响庭审进行,可以缺席审判;一般一审简易程序自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二审一般三个月内审结,以上期限均不包括送达等法定应当剔除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