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也能提车。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如需检验、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当事人即可提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