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货损由买方承担。
卖方将货物运送至托运站,托运站接收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卖方就完成了货物交付行为。交付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应由买方承担。
二、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
(一)托运人为买方选任的情况下,买方可向托运人主张违约责任。
如果托运人是买方选任的,卖方不需要保证托运人的托运行为。若货物在托运过程中非因货物本身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买方可以向托运人要求侵权责任。但不得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托运人的选任是买方自行选任,运输合同的双方是买方和托运人,卖方只是将货物交付托运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托运人就完成了货物交付责任。货物交付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风险也归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非不可抗力导致的毁损和灭失,买方可以依据运输合同要求托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托运人为卖方选任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向托运人主张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卖方负责办理托运,需要保证选任合格的托运人,即托运人能够安全、如时运送货物至买方。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非因货物本身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买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卖方的违约责任,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向托运人主张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当然,买方也可以直接向托运人主张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