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由哪个机构负责执行?

律师回答
摘要:《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派出所只能给予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如果需要行政拘留处罚,派出所需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20日,对特定人群如未满16周岁、初次违法、70周岁以上、怀孕或哺乳婴儿的人不适用。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他规定是针对特定违法行为是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派出所只能作出警告以及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确需处以拘留的治安处罚,派出所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汇报,由该公安部门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行政拘留的时间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延伸阅读
结语:综上所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的权限和限制,包括行政拘留的时间、裁决权以及适用对象等。行政拘留作为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范。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日,且有特定情形下不适用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制度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得到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其合法、公正、人文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行政拘留由谁负责执行?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决定被作出后,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将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送至拘留所进行执行。执行机关只能为县一级或以上公安机关,派出所不能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行政拘留。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查看全文

拘役的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与适用机关即人民法院不同。拘役刑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一般控制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可每月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者可获得报酬。...查看全文

行政拘留由哪个部门执行

律师分析: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这里包括了执行主体和执行场所两个...查看全文

罚金由哪个机关负责执行?

罚金执行主体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罚金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被强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刑罚。罚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如果期满未缴纳,可进行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行政拘留由谁执行?

律师分析: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将被处罚人送至拘留所执行处罚。拘留所,是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专门场所。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哪个机构签发并执行拘留证?

拘留证的签发和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拘留后必须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长不超过24小时。被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法庭都有权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一般不超过10至15天。拘留证由公安机关签发,执行...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由哪个行政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被安排监视居住,包括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特殊案件需要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等情况。此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查看全文

拘传由哪个机关执行

拘传由哪个机关执行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查看全文

拘役由哪个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拘役在公安机关就近的看守所执行。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查看全文

拘役由哪个机关执行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人员拘役刑罚的时候,一般会将刑期...查看全文

拘役由哪个机关负责?

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可获得报酬。执行地点为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或看守所。...查看全文

留置执行权由谁负责?

留置措施是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介于行政警察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查看全文

哪个部门签发拘留证,哪个部门负责执行?

拘留证由公安机关签发并执行,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最长不超过24小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刑事拘留不一定导致判刑,侦查机关可撤销案件,公诉机关可决定不起诉,法院可宣告无罪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查看全文

拘役的执行机构是哪个?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刑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就近进行,即在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进行,如果没有拘役所,则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内执行。在拘役执行...查看全文

死刑执行由哪个部门负责?

死刑的执行由原审人民法院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命令。执行前需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羁押场所内执行,仅适用于极其严重的罪行。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其他死刑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法院收监执行由哪个部门负责执行?

法院裁定监外执行由公安部门执行,原执行机关应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收监执行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将罪犯收押入监的执法活动。发现不符合条件、违反规定或情形消失后,应及时收监。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也应收监,法院会将文书送达公...查看全文

拘留所由哪个部门负责?

看守所是对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机关,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需要凭具有合法性的逮捕证或拘留证等凭证。对于看守所的投诉,最有效的方式是向警务督...查看全文

谁负责实施行政拘留

本文介绍了行政拘留的执行机关、被行政拘留的复议权利以及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行政拘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责任部分最严厉的处罚,也是唯一限制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被行政拘留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查看全文

行政处罚由哪个部门负责?

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指定管辖和职能管辖,根据行政违法案件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等不同,行政机关依级别高低行使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当两个或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有权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某个行政机关...查看全文

行政拘留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行政拘留处罚由什么机关作出决定 1、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依法应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应当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2、...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