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购买盗赃物要处罚吗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将原来《刑法》中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然,法条对罪名的描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我们可知,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构成“故意”。也就是说,从犯罪构成两阶层理论来讲,如果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那么只需要有证据证明该行为人当时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不知情,就可以依法决定是否应该进行定罪处罚。所以,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应该学到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不要贪图便宜,明知犯罪所得还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