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尊重儿童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证据最有可能获得儿童监护权,具体如下:
1、双方的基本条件。收集双方的基本条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生活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并通过比较分析双方的基本条件,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大多数情况下,真正照顾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的父母。因此,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也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
3、儿童生活环境取证。离婚案件中儿童监护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一方条件对孩子学习,生活更有利,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