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职尽责,有位有为。在人民群众的意识中,法官是最公正、最廉洁、最讲理的。每一名法官都要认识到自己手中权力的重要性,要认识到这份工作的光荣性,要认识到肩负责任的神圣性。我们常常讲有为才有位,也必须要强调有位就要有为,严禁尸位素餐。我党历来注重纪律作风的整顿和组织路线的调整,反观执政从政规律,在教育的前提下,对一般干部用纪律约束较多,对领导干部用组织调整较多,其中,“不换思想就换人”,就是一种体现。要维护法官荣誉。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也不能当法官。作为法官,如果不能及时高效地处理案件,不断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耗费诉讼资源,同样是有愧于法官这一光荣称号,在群众眼中,甚至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要对得起法官这一神圣称号,首先就必须取信于民,如何取信于民?就是要在司法实践中要能够正确的运用法律解决各种复杂的案件,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件案件。要争当优秀法官。对于当事人来讲一次诉讼经历,可能是记忆中永远的司法印象。因此,我们要用优秀法官标准要求自己,为人民群众展现最光彩的一面。成为优秀法官不是一个不可企及的理想,优秀和平庸实际上只一步之遥,选择权在自己手中。只要我们养成“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的良好司法习惯,人人都可以成为优秀的法官。
二、快速办案,提高效率。加快办案速度,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法院形象,甚为重要。要加快办案速度,加强管理是保障。要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各项机制。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重点加强对审限的管理和跟踪。二是规范审限管理,完善审限通报和催督办制度。三是强化案件评查管理,评查意见报审委会研究,构成违法审判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四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量化指标,有奖有罚。
三、优化效果,注重质量。一是落实“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二是落实把“筑牢思想防线”作为廉政建设的“硬任务”。三是落实衡量法院工作成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