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本形成的资金。一般情况下,指农村住户在二次分配中的所有收入。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报告》 (三)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以下简称“四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2004-2007年,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由116元增加到222元,年均增长24.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9%上升到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