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结婚证没有了,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另外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都没有了,夫妻二人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