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三十日内拿到购房合同: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将要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不应超过30天;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
一、房子已备案可以更名吗
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如果是购买正在抵押的房子,需要先还清贷款,取得房产证,才可以出售。
但是,已备案合同要是经过开发商同意办理退房手续,之后再重新购买的方可更名。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需要填写书面资料一份,即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者更名的理由;
2、将写好的申请书递交给开发企业,请求开发企业配合,签字同意并盖章;
3、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管局申请。
4、申请的房管局部门会审查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如果符合,当场会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到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通过后,会要求提交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当场办理,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
二、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编号是不是合同备案号
是的
(一)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
(二)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二)购房合同网签流程: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承购人拿到备案合同就表示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了。
《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