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工商年报社保实际缴费金额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保的金额填入,需要注意3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该数额是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包括个人支付的部分,其次,该金额是累计金额,企业在填报的所属期内有几个月缴纳,每个月缴纳的金额加起来就是实际缴纳金额。第三就是实际缴纳的金额,没有实际缴纳的部分,不用计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