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起止时间不可交叉是在在使用个人所得税应用填报专项扣除时会弹出的一个提示,出现这个提示的原因是申请人填写的租赁信息和上一年填写的租赁信息发生重叠,也即租赁时间发生交叉,此时申请人只需要修改上一年的申报信息即可。
具体操作是申请人在专项扣除填报界面,点击一键带入的选项,之后选择上一年填报的扣除信息进入进行修改。应该是之前用户已经填过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跟如今要填的有存在交叉,不能重复某个时间段,要么修改之前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要么新填写的按原来的时间往下接着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