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遗产继承的顺序首先是死者的配偶、死者的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死者的亲生父亲和母亲,这些人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次是死者的兄弟和姐妹、死者的爷爷和奶奶、死者的外公和外婆,这些人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顺序依次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按顺序优先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按顺序来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