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户口名下有房产的这种情况,应到辖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两个身份证为同一人,然后持房产证、原籍身份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房产解押,最后持房产证,原籍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变更至保留的身份信息名下。
一、户口迁移证丢了没落户怎么弄
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过期,无法落户
1、到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派出所开个“未落户证明”,或者自己写个情况说明,请迁入地派出所签注证明没有落户
2、持此证明回原迁出地补开“户口迁移证”
(或办理迁移证延期或改签),“报到证”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一般小地方派出所不会卡的特别严,迁移证过期了仍然可以上户,如果不能上户,那么久必须把过期了的迁移证拿回你户口所在地,重新出具新的迁移证。
二、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户口迁移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常住户口登记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当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1、迁移。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于婚迁的,必须附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于分房、买房、建房的,必须附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提交分局审批。经分局批准后,凭入户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户口注销后名下的房产怎么办
被注销的户口名下有房产的这种情况,应到辖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两个身份证为同一人,然后持房产证、原籍身份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房产解押,最后持房产证,原籍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变更至保留的身份信息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