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当事人异地就医前,应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异地治疗。治疗后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二、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三、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