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不离家协议书: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 月认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市_区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月__ 日生育小孩。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四、债务的处理。五、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相应的法律机关存档一份。男方:___女方:___签名:___签名:____年_月_日_年__月__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