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沛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如下两个项目: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通常是按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或平方米单价来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被拆迁住户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损失是用周转补偿费来补偿的。一般是按临时居住条件,或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进行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