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对象条件,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2、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刑期后才能适用假释;
3、实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悔改,不再危害社会。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当立即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