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需要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稳定职业两个条件;接着,需要是、已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高层次专业、海外高层次、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具有本市劳动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的人才;最后,需要是正在深圳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且拥有深圳居住证的个人。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才有资格进行深圳居住证的签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