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合同不完整,是否有法律效力
合同不完整的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如果缺乏的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的,合同依法成立的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来补充。但如果缺乏必要的条款致使合同缺乏效力的,就无效,当事人可以重新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