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实施杭州市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2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并营业的300人以下员工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给予每位新增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每月500元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同时稳定就业形势。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少于一个月、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不低于10个月的要求。此外,企业须注重高校毕业生的专业与所从事岗位相匹配,确保其用人需要的同时尊重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意愿。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杭州市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通知》第四条 对于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试用期满后给予考核,正式录用并推荐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