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怎样区分委托人帮着被委托人作假,挑唆被委托人合法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区别如下: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2.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3.两者因双方之间订立委托合同而发生关系的委托与被委托法律关系。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包括:
1、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酬金的义务;
2、委托人有向行纪人偿还费用的义务;
3、委托人有接受行纪人的给付,并承担行纪人转交而来财产履行的义务。
委托人有以下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方式有两种,其一为委托人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其二是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的费用后,委托人偿还该费用及利息。
2.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只存在于有偿的委托合同之中。
3.赔偿损失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非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遭受损害的,委托人应当负赔偿损失的义务。
受托人有以下义务:
1.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应当依委托人的指示。
2.办理受托事务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相互信赖关系,所以在当事人间如无特别约定和习惯,且也无不得已的原因时,原则上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而不得由第三人代为处理。
3.报告义务,受托人应依委托人的请求,随时或者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
4.移转利益和权利的义务,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所收取的货币、物品及其孳息等利益和权利应当交付给委托人。
5.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怎么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