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证件有如下: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户口本;
4、离婚判决书或者协议书;
5、前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书面证明;
6、收养情况的提供收养证明;
7、夫妻一方或者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死亡证明。
独生子女证也叫独生子女光荣证,是国家颁发给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的一种荣誉证书,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