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老板拖欠工资又不认帐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不认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劳动者仍然想履行劳动合同的,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直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2)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老板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提出书面异议;
(3)向工会寻求帮助,由工会出面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
(4)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5)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职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讨要工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的一年内提出;
(6)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讨要工资。
2、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上方法讨要拖欠的工资,同时还能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老板拖欠工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拨打110报警,等待刑事诉讼程序过后领取自己的工资。
二、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