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完毕以后,有的派出所户籍室开具的手续费回执单上会注明或者口头说40天以内来领取新的身份证。致于身份证提前两天可以拿不可以拿,要看身份证是否到了户籍室,如果提前五天到了,那么个人提前四天就可以去拿,如果身份证40天了还没有来到户籍室,恐怕按照约定的时间去拿也拿不了,因为没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