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