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下行为是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定禁止行为:_x000D_
(一)违反卫生相关法律或者技术操作规范的;_x000D_
(二)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_x000D_
(三)存在过错、疏忽,导致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_x000D_
(四)故意延误、阻碍抢救、治疗急危患者的;_x000D_
(五)其他法定禁止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_x000D_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