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