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期是三十日。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法律文书。法院公告按程序可分为非诉讼公告和诉讼公告,是法院就某些诉讼活动或者特定人和事,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张贴的告示性司法文书。公告期满的话,就代表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判决公告一般是在判决下达以后进行公告,而在公告期满以后,就代表判决书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