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7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2、诈骗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3、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4、职务侵占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5、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6、主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7、涉毒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250株(相当于生鸦片50克)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八、盗伐林木案;
8、一般案件;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9、重大案件;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大案件;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